《办法》共5章、27条。(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阐述制订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职责、实验动物许可证分类及使用范围等。重点修订了《办法》制定依据、实验动物许可证分类和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职责和许可证使用规定。(二)第二章:申请与受理。共7条,主要阐述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申请渠道和申请规则。重点修订了许可证申领条件和材料要求:1.对实验动物种子来源、饲料、饮水、垫料、笼器具标准进行了修订;2.明确要求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应具备实验动物质量检测能力,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与有资质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有力保障了实验动物质量;3.对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配备做出明确要求,保障实验动物正常生产和使用;4.要求持证主体严格遵守生物安全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规范;5.明确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材料;6.明确严禁在提交许可证申请材料时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有关情况。(三)第三章:审批与发放。共2条,主要阐述许可证的审批流程、时限、许可证记载要素。重点增加了许可证记载要素和审批流程、时限。(四)第四章:管理与监督。共11条,主要阐述许可证有效期限、承诺制延续、变更、注销规则、年检制度、持证主体责任、无证活动限制等。增加了许可证延续、承诺制办理、注销的规定,实现了许可证从申请到注销的全流程管理,明确了许可证年检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无证活动进行明确规定,明确持证主体责任。(五)第五章:附则。共3条,主要对实施日期、原文件废止等进行明确,新增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军队系统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管理,以及外国人从事实验动物相关活动的要求。
《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答:科普项目是指利用财政科技发展资金等资助,betvlctor伟德国际网页版全站版(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普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科普项目。
答:科普项目支持开展科普活动、研发科普作品(产品)、建设示范科普基地等。其中,科普活动类项目支持围绕公众科普需求和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实施的具有一定覆盖面、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科普展览展示、竞赛、论坛、交流合作等活动。科普作品(产品)类项目支持围绕推动科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创作出版的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开发推广的科普课程、科普展教品、科普剧、数字化科普平台等。示范科普基地类项目支持通过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科技传播、整合科普资源、加强科普交流、培养科普人才等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实现在相关行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庆市科普基地。
答:科普项目设置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对全市重点科普活动,以及特别重要、应对紧急科普需求的科普工作可设置重大科普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答:一般科普项目和重点科普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重大科普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验收后补助”方式资助。以“事后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普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无需进行结题验收。以“事前资助+验收后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普项目立项后资助比例不低于50%,实施期届满应当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答:科普项目按照发布指南、申报受理、项目评审、立项公示、项目立项的程序进行申报立项。